关于第24***677号“麦兰 MAILAN”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572天前 | 936 次浏览 | 分享到:
被申请人申请注册233枚商标,并大量进行分别售卖,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其行为已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故应依法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委托我司对第24***677号“麦兰 MAILAN”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集中注册大量商标并进行售卖的行为明显缺乏使用意图,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予制止。故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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