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字号“莲香楼”:商标“二嫁”惹争议,老字号资格亮红灯?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563天前 | 8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果“莲香楼”商标授权争议持续,继“中华老字号”后,莲香楼的“广东老字号”申请资格也存疑。

在许多老广人心目中,“莲香楼”是从小吃到大的饼铺和茶楼,完全担得起“广州老字号”头衔。1993年,莲香楼被国内贸易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1999年,莲香楼再被评为国家特级酒家。


只不过,物是人非。百年老字号莲香楼不仅失去竞争力,还被商标品牌争夺一事弄得焦头烂额。

 

今年11月,商务部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中华老字号“莲香楼”位列“附条件通过”一栏,即需要在6个月内整改完毕,否则将被移出老字号名单。


此前,“莲花楼”商标权利人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回应,被整改不是因为经营不善,系因需补充资料。言外之意,只要及时补充资料,老字号复核就能顺利通过。


“莲香楼”商标的另一关联方——商标使用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的说法却截然相反。

 

12月11日,莲香楼公司法人对外表示,“莲香楼”老字号此次要求被整改的最根本原因是商标的“独家使用”变为“普通许可”,其认为,公司对于“莲香楼”商标应是独家授权或独占授权。


同日,广州老字号公司回应称,“莲香楼”商标是普通授权的方式,这一点已由法院终审判定。对此,莲香楼公司法人表示“拒绝接受”,将拒绝签署承认商标属“普通授权”的文件。

 

据羊城晚报消息,如果“莲香楼”商标授权争议持续,继“中华老字号”后,莲香楼的“广东老字号”申请资格也存疑。

 

根据《广东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老字号企业应依法拥有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广东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中,商标使用权要求一项被列明为“独占许可使用权”。

 

根据该认定办法,如果坚持商标“普通许可”性质,将导致莲香楼公司无法申请广东老字号认定。

 

14日,广州老字号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保住“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是公司和广州莲香楼有限公司共同的责任,将与莲香楼公司共同解决问题。


“莲香楼商标之争”引发各方广泛关注,目前,广州市荔湾区有关部门已约见莲香楼公司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如果百年老字号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导致其被“摘牌”,被移出广东老字号名录,百余年辛苦经营,最后品牌却被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中心酸苦楚将难以言喻……

 

“莲香楼”入境的尴尬境遇也为广大有意参与老字号品牌经营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望品牌经营者能够处置好授权和使用注册商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导致陷入长期的商标争议而阻碍品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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