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告“渝见小面”案反转,创始人道歉,向面馆赠送商标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天前 | 7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这场“面面相争”为何引爆舆情?

“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这场“面面相争”为何引爆全网舆情?

据媒体报道,毛女士和丈夫都是重庆人,二人婚后在河南南阳经营一家“渝见小面”面馆,近日她突然收到法院传票,才得知自家面馆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侵权,是由为“商标侵权”。

对方律师称撤诉需赔偿7000-8000元。对此,面馆老板毛女士哭诉称,“我八块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1000碗还有成本”。

该事件经网络广泛传播后,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舆论风向呈现高度统一态势,广大网友几乎一致声援“渝见小面”。

13日,“遇见小面”发布事件说明,称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

虽然“遇见小面”撤销了起诉,但事件热度并没有“降温”。一方面,多家媒体持续跟进报道,表达对“遇见小面”维权事件的看法;另一方面“遇见小面”遭遇“退款潮”,部分储值会员提起退款表达不满。

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站了出来,其向“渝见小面”老板和老板娘致歉,并决定把遇见小面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店主,同时还表示,如店主后续需申请第43类商标或者其他方面的需要,他乐意提供帮助。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遇见小面公司先后累计申请5件“渝见小面”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第35类-广告销售、第43类-餐饮住宿,目前仅有2件商标被核准注册。另据查,截至目前,该公司有4条涉诉信息,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且公司均为原告。

回到案件本身,对于遇见小面公司而言,商标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承载着企业商誉、品牌形象,更关乎企业、品牌的生存发展。其拥有注册商标,针对他人提起维权诉讼本无可厚非。

需注意的是,权利有边界,维权不可过度。经营者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也要给同行留出正常经营、正当取名的空间。如果突破合理维权这个底线,极大可能会消耗消费者对品牌的好感度,得不偿失。

通过“遇见小面”维权事件,给其他连锁品牌敲响了警钟:维权不能只盯着表层相似,也需要关注经营者的经营意图,区分恶意仿冒和善意巧合,对于那些无意侵权的小店可以采取更合理的方式处理,而不是一味地起诉。只有守住维权的合理边界,才能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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