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拉菲”商标侵权事件做出终审判决,南京金色希望酒业有限公司、南京拉菲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被判停止侵权,赔偿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共计7917万元。
这场长达12年的“拉扯”,终于画上了句号。
发哥在电影《赌神》中的一句台词,将1982拉菲红酒捧上一个新高度,使其成为华人世界的“膜拜酒”,影响几代人。
资料显示,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拉菲酒于上世纪90年代正式进入中国内地市场。1997年10月28日,该酒庄的“LAFITE”和“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两个葡萄酒商标在中国内地核准注册。
“酒红是非多”,拉菲红酒在中国市场经久不衰,有酒企就打起了碰瓷的歪心思。
2005年4月,金色希望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在葡萄酒上注册“拉菲庄园”商标,并于2007年获得核准。
2011年8月24日,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向商评委请求撤销“拉菲庄园”商标。一场持续12年的商标维权行动就此拉开大幕。
维权之路一波N折,困难重重,官司一路打到最高院才尘埃落定。
从判决书可知,“拉菲庄园”在外包装、广告宣传、网站等多处碰瓷“拉菲”。
外包装标识“LAFEI MANOR”,“LAFEI”为“拉菲”拼音,且与“LAFITE”字形相近,“MANOR”意为“庄园”。广告宣传手册使用了“上帝偏爱的葡萄酒终于来到了中国”的宣传语。
同时,其在网站大量介绍了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的行业地位,使用“拉菲古堡”葡萄酒图片,介绍“名庄拉菲来自梅多克的波亚克产区”。
全方位碰瓷只为浑水摸鱼,趁势敛财。只不过,“李鬼”硬装“李逵”终会露馅而被识破,假的永远真不了!
7917万元的判赔额是近十年来同类案件中的最高判赔额,这是对“李鬼”的强有力的惩戒,也是对广大经营主体的一则警示。
企业只有拥有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处理侵权行为时才能游刃有余,哪怕维权战线被拉长,始终站在拥有合法权利的一方也能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广大经营主体务必须要认识到合理布局商标权、版权、专利权等三种知识产权对品牌运营,业务发展的重要性。只有拥有了合法权利基础,才能享受到法律保护,开拓市场、处理侵权时就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对商标权、版权、专利权进行合理化布局后,还需要随时监测行业内外是否存在傍名牌、搭便车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在商品销售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商品的知识产权,如果知识产权被他人侵犯,应当主动出击,积极的搜寻、固定证据,积极维护品牌的良好口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品牌口碑不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