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被“焊”在热搜?歌手质疑《繁花》侵权引关注,剧方回应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494天前 | 7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是拥有录音权的人,但没人跟我联系呢……”

影视剧《繁花》开年大爆,从主角到配角,从剧情到周边,热度居高不下。这不,《繁花》又被“焊”在了热搜上!


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繁花》的剧情上热搜,而是因为《繁花》出品方被指侵权。


1月29日,歌手赵传在微博发文称,“最近火红的剧《繁花》,剧中使用《我是一只小小鸟》,先前都没人来洽谈录音使用权,我是拥有录音权的人,但没人跟我联系呢……”


据媒体消息,1月30日,《繁花》出品方泽东影业回应称:“我们昨天第一时间和环球音乐一同联系了赵传和版权所属团队,并做了相应的解释和沟通。并相约今天进一步展示我们合作记录,解除相关误会。”


公开资料显示,《我是一只小小鸟》是赵传的代表作之一,由李宗盛作词、作曲,收录在赵传1990年8月发行的同名专辑《我是一只小小鸟》中。歌曲《我是一只小小鸟》入围第三届台湾金曲奖最佳年度歌曲奖。


《繁花》中,《我是一只小小鸟》是陶陶的人生主题曲。陶陶作为阿宝的发小,以卖水产为生,看似生活富足,却透出生活的压抑和不幸福。《我是一只小小鸟》描绘了小人物的心境,他们看似渺小却在勇敢追求梦想。


另据悉,《繁花》剧尾滚动字幕“版权音乐协调”内容中有赵传演唱,作词、作曲为李宗盛的歌曲《我是一只小小鸟》。


既然已经在剧尾处对版权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提示,前期肯定已经就相关授权问题进行过沟通,那为何还会出现侵权纠纷?猜测一下,出品方和第三方公司进行了沟通、合作,但赵传并不知情从而导致矛盾。


专业人士指出,如果影视作品想要在剧中插播一首音乐作品,其需要向歌曲版权方,比如词曲作者、唱片公司、音乐版权公司等,获得这首歌的著作权授权,尤其是著作权中的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


赵传作为《我是一只小小鸟》的原唱,拥有该歌曲的录音权。这意味着他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对他的演唱进行录音、录像。如果《繁花》未经授权使用了赵传的录音,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网传王家卫为了《繁花》里的57首版权音乐花了超过1000万,处理好歌曲《我是一只小小鸟》侵权纠纷也不是什么难事,静待后续。


版权无小事,保护需趁早!重视歌曲版权保护,一方面可以保护创作者的劳动成果、相关产业的利益,避免他人非法使用和盗用作品,侵害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重视版权保护可以提高创作者的积极性,让好的音乐作品持续不断出现,促进音乐行业更好更健康发展。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