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华为商标卖耳机,“假耳机”销售额超937万?法院:赔钱!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9天前 | 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华为“顺风车”可不好搭!

“借”华为商标卖耳机,生意还能做得风生水起?华为的“顺风车”可不好搭!


某网络公司因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销售“华为”蓝牙耳机,被华为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庭。


近期,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令被告公司按案涉产品的二倍获利,支付惩罚性赔偿196余万元。


据悉,某网络公司在其经营的某猫及某宝网店销售蓝牙耳机,产品标题带有“huawei”及“华为”字样,宣传图包含注册商标标识,部分标注“官方”“官方原配”“官方正品”等字样。


经查证,该网络公司销售的蓝牙耳机并非华为公司官方产品,产品总销售额超937万元。


深圳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华为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并在华为公司投诉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其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时间长、范围广、规模大的特点,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中主观故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这两个要件。


关于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法院根据华为公司申请向电商平台调取案涉产品交易流水,在被告未提交相反证据的情形下,确认案涉产品销售总额为9376718.18元。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公示的同种产品毛利率,推定案涉产品毛利率为10.46%,据此计算出某网络公司侵权获利为980804.72元。综合某网络公司侵权情节及主观故意程度,法院按照被告侵权获利的两倍计算惩罚性赔偿金额,判令某网络公司赔偿1961609.44元。现判决已生效。


事实上,市面上打着“huawei”及“华为”字样招摇撞骗的商家不在少数,假冒“华为”耳机更是侵权“重灾区”。


2022年5月,深圳某公司因在其网店中销售未经授权的多款华为耳机,面向全国范围长时间、大规模实施侵害华为公司注册的“华为”“HUAWEI”“FREEBUDS”商标专用权,被判赔1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2022年4月,深圳某公司在某东平台上大规模销售“高瑟(Gusoll)华为挂脖式蓝牙运动跑步降噪耳机”“高瑟(Gusoll)华为耳机有线typc-c耳机”等产品,构成侵权行为,被判赔偿华为公司15万元。


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华为品牌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以拼单、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购买,以此来达到自己获利的目的。殊不知,此种经营行为无异于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不仅严重侵害华为公司的合法权益,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选择官方渠道或官方授权店铺,购买前也要仔细核对商品信息,辨别商品的真伪,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发现假货,我们也建议消费者及时投诉、举报,不给假货任何喘息的机会。


作为企业应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这一经营原则,千万不要未经授权就随意生产、销售带有知名品牌标识的产品,一旦被正主发现被告上法庭,悔之晚矣。


“打假”行动还需要行政职能部门的参与。只有执法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严厉打击、查处市场中各类不法行为,才能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从而净化市场,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从而保护企业经营主体、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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