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CoCo”包围!“CoCo都可”诉“COCO&Lucky”侵权,太解气了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6天前 | 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当“CoCo都可”遇上“COCO&Lucky”......“高仿”CoCo无处不在

当“CoCo都可”遇上“CoCo iris茶饮”、“CoCo Helena”、“CoCo TuTu”、“COCO&Lucky”......“高仿”CoCo无处不在!


“CoCo都可”品牌运营方对“假CoCo”深恶痛绝,一场高压“打假行动”开始了!


据“上海高院”公众号,原告A公司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后,被允许使用“CoCo”、“CoCo都可”、“奶茶三兄弟”商标。


2020年,某饮品店经营者蔡某某与郑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饮品店的营业执照出借给郑某,后郑某成为该店铺的实际经营者。


该店店招名称为“CoCo&Lucky”,“CoCo”字体较“&Lucky”略大,所使用的塑料杯杯体正面印有“CoCo”字样,封口膜和吸管均印有“Co”字样,且店内销售“奶茶三兄弟”饮品。


据市场监管部门核查,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该店仅在两个外卖平台的销售额就超过52万元。原告A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郑某及饮品店连带支付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郑某将店招中的“CoCo”字样放大且呈突出处理,在其经营的饮品店中使用印有“CoCo”字样的塑料杯、印有“Co”字样的封口膜和吸管、售卖“奶茶三兄弟”产品,与“CoCo都可”“CoCo”“奶茶三兄弟”商标构成近似。


被告饮品店向郑某出借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导致郑某有条件将营业执照悬挂在店铺内对外经营,故被告饮品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结合被告郑某实际所得,法院综合考虑网络店铺运营情况和收入等因素,判决被告郑某、被告饮品店连带支付原告A公司经济损失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


被告郑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上,早在2021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对辖区内的21家“CoCo&Lucky”奶茶店作出过行政处罚,累计罚款共计100余万元。


从普陀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21家“CoCo&Lucky”奶茶店主要通过加盟的形式,从商标权利人处获得了“CoCo&Lucky”商标使用权,用于奶茶店的日常经营。


另据相关商标公告可知,2020年10月,自然人冯某从一户外用品公司处获得“CoCo&Lucky”商标权,2021年10月,冯某又将“CoCo&Lucky”商标转让给牟某。


此后,CoCo都可品牌方对“COCO & LUCKY”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COCO & LUCKY”商标被予以无效宣告。


“搭便车”乱象横生,新式茶饮更是山寨“重灾区”。假奶茶店野蛮生长,“正主”们不堪侵扰,不仅要蒙受经济上的损失,还极易让品牌陷入声誉风暴。而要想整肃乱象,品牌方必须重拳出击,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震慑侵权者。


同时,品牌方还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根据企业的业务类型、未来发展方向,及早制定出契合的商标保护方案,做好核心商标、防御商标的布局工作,将主动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