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必胜客”居然又输了?“QQ”异议“QQQ”失败,腾讯:好气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098天前 | 21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作为曾经的现象级社交软件,QQ的知名度响彻大江南北,人红是非多……

1999年2月10日,QQ的前身OICQ诞生,2000年因名称涉及版权问题OICQ更名为QQ,打败各路对手后,QQ迈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2009年,诞生10年的QQ注册用户突破10亿大关,成为世界上用户数量最多的聊天工具。

 

作为曾经的现象级社交软件,QQ的知名度响彻大江南北,人红是非多……

 

经查询,2021年3月4日,深圳某供应链公司申请注册“QQQ”商标,指定使用在“新鲜水果;农作物种子;动物食品”等第31类商品上,2021年7月6日商标初审公告。

 

腾讯公司的法务团队哪受得了这样的“委屈”,火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

 

腾讯公司认为,“QQQ”商标与其在先注册在第31类上的“QQ”、“QQFAMILY”、“QQ炫舞”、“QQ飞车”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近似商标,请求商标局驳回“QQQ”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局经审理认为,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

 

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不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故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准予“QQQ”商标注册。

 

检索发现,早在这件商标申请前,就有企业已经成功注册各种形式的“QQQ”商标,不知道腾讯看到这么多“QQQ”商标后,会作何感想?

 

腾讯法务团队——“南山必胜客”威名在外,面对“碰瓷”者,一“揪”一个准,但腾讯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

 

异议第33546514号“鹅厂”商标,“鹅厂”商标被准予注册;异议第46060338号“企鹅拼拼”商标,“企鹅拼拼”被准予注册……

 

通常情况下,判定商标构成近似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商标在读音、文字构成等方面相同或相似,二是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构成相同或类似。

 

此外,商标近似的判定还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是构成商标近似的必要条件。如果仅商标文字、图案近似,但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不构成商标近似。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被他人注册,想要重新“抢救”回来,除通过商标异议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商标无效宣告、撤三等多种形式,而行政诉讼则是最后的强硬手段。

 

与其后面花时间和精力去“挽救”商标,不如提早进行布局,全面保护商标。

 

在此,我们也给各位申请人提个醒,商标是按类别保护的,在某一个类别成功注册了商标,不代表保护范围就一定能延伸到其他类别。

 

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每天申请量高达上万件,如果不想让别人抢先就必要提前申请注册。尤其是核心类别的商标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以免在品牌拥有知名度后才发现商标被人抢先注册,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永远跟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