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老师维权挣票子?店招挂上“发源地”,百余家理发店摊上官司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1051天前 | 2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因在门店招牌、宣传海报等地方使用了“发源地”字样,陈先生和全国上百家理发店摊上了侵权官司……

因为在门店招牌、宣传海报等地方使用了“发源地”字样,陈先生和全国上百家理发店摊上了侵权官司……

 

近日,河南几名理发店经营店主收到传票,因其使用的“发源地”店名涉嫌侵权,被武汉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同为被告的陈先生认为自己办理了营业执照,挂上“发源地”招牌是合法的,如今突然被起诉侵权很无辜。

 

原告武汉某公司则认为,其为中国专业美发市场知名的直营连锁品牌,旗下拥有“发源地”等知名品牌,并经授权拥有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询,涉案“发源地”商标核准注册时间分别为2003年11月、2008年8月,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均为第44类,包括理发店、美容院等。

 

2021年4月,原告武汉某公司从商标权利人孙某某处受让取得商标专用权。

 

该公司发现,全国多个理发店未经许可,擅自在招牌、店内装潢等处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遂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这些店主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汉某公司系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法律状态稳定,其合法权利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店铺招牌、店内装潢等处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及近似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判决,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武汉某公司经济损失13000元。

 

另据悉,2022年6月起,武汉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维权,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江苏、重庆、广东等地170余家理发店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4万元-5万元。

 

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或为“双方均获得部分支持”,或为原告撤诉。在原告获得部分支持的案件中,判定赔偿金额在几千元到一万余元不等。

 

在“发源地”商标侵权案中,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发源地”一词是否属于行业通用名称上。

 

有专业人士指出,“发源地”的原初概念及引申义与头发、理发的语义相隔较远,故理论上 “发源地”注册在理发、美容等服务业上具有显著性,是可作为商标使用。

 

但如果全国有几千家都把“发源地”作为美容美发店的企业名称、店铺招牌,或可证明“发源地”一词起到了通用名称的作用,便可视为该类服务的通用名称,商标权人则无权禁止他人的正当使用。

 

换言之,被诉理发店如果能证明实践中,行业内已经初步形成用“发源地”指代美容美发服务的用语习惯,就有可能会赢下官司。

 

无独有偶,今年8月份,全国各地百余家“东方名剪”理发店也曾被北京某公司“批量起诉

到法院,案由也同样为侵害商标权。

 

鉴于商标侵权案件频发这一大背景,我们建议不管是知名企业还是个体经营店主,都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尽可能布局原创商标,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做到不侵害他人商标,防止摊上商标侵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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