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4****39号“UNITEK”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来源: | 作者:law-唐邦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4天前 | 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知局对我司观点予以采纳,争议商标被宣告无效

申请人委托我司(邦唐邦(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对第44****39号“UNITEK”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审理终结。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申请注册多件与他人知名品牌、商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此举难谓巧合,亦明显缺乏使用意图。被申请人上述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 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据此,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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