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中国篮协通过社交媒体宣布,李凯尔已经获得中国国籍,并与中国篮协主席姚明见面。目前,中国篮协官网国家队人才库已经更新了李凯尔的信息,包括他的个人综合信息与进阶数据测评。李凯尔现年30岁,有着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身高2.06米,体重104公斤,位置为大前锋。
姚明表示:“归化李凯尔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国际篮联有关规则,而血缘和文化认同是我们相向而行的重要原因。李凯尔将是中国篮球历史上的首位归化球员,也是我们的一个制度创新与探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非常感谢。李凯尔是一位出色的球员,相信他的加入能够给中国男篮带来帮助”。
同日,李凯尔也更新微博:“大家好,我是李凯尔,今天很高兴地宣布,我将代表中国男篮出战世界杯,身披国家队战袍,是我的骄傲和荣幸,感谢球迷的支持!一起为中国男篮加油!”
消息一出,球迷朋友们热血沸腾,呼声一片:“欢迎凯尔同志!”“加油大锤,来了就是自己人!”
与此同时,我们关注到,“李凯尔”已被云南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林某申请注册商标,国际分类为健身器材、广告销售、服装鞋帽等,当前商标状态均为注册申请中。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服务来源的标志,一直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但有些商家为了“搭便车”,故意将一些明星的名字申请注册商标,导致广大消费者以为该商品与明星有关,混淆消费者的视听。
用明星姓名申请商标,除了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外,一些注册成功的明星姓名商标极有可能被无效,比如“杨幂”商标、“黄渤”商标、“方大同”商标、“懂明珠”商标等。
姓名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所谓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也包括艺名、笔名等。故未经授权,使用明星的名字注册商标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明星的姓名权,对明星的声誉造成损害。
商家使用明星姓名注册商标可能会被认为是欺骗性行为,尤其是如果该明星与商标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没有直接联系,这可能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或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
因此,如果企业打算申请注册、宣传使用和明星姓名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标志,建议事先咨询行业内专业人士,了解清楚可行性和侵权风险,以确保您的宣传使用、商标注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避免侵权和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