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碰瓷剧本”,结果演砸了……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美的”的商标侵权纠纷,揭穿了被告方假借“傍名牌”“搭便车”行为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
美的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家电制造商之一,已连续10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也是中国唯一一家闯进前300名内的家电企业。其“美的”商标在空调、冰箱、风扇、热水器等众多产品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经营过程中,美的集团发现某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壁挂风扇时,在商品图中打上了“美的挂壁风扇”的字样,该款商品销量可观。
美的集团认为某公司的经营行为有侵权嫌疑,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公司用的“美的”只是一个形容词,意思是“美丽的”“美好的”,是在形容风扇外观好看,并非商标性使用,所以不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的抗辩主张与常理不符,故不予采信。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赔偿美的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
一审判决后,某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本案中,某公司有意将“美的”一词解释为“美丽的”“美好的”的含义,但由于我们通常不会使用“美丽的”“美好的”的修饰词来描述空调、风扇等商品,因此法院并没有认可这一说法。
面对如此生硬的解释,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被告在强词夺理,试图掩盖其“傍名牌”“搭便车”的不当经营行为,只不过这个解释太过于苍白无力,终究难逃法律的追责。
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更是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傍名牌”“搭便车”看似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借助他人品牌知名度获取流量与销量,实则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
诚信经营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基。广大经营者应当摒弃“走捷径”的侥幸心理,提高法律风险意识,秉持自主创新的经营理念。在经营过程中,要主动避免使用与他人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不打擦边球、不搭蹭攀附,规避侵权风险。
同时,企业应专注于打造自主品牌、布局自主商标。提前做好商标注册与布局规划,围绕核心产品与服务构建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将品牌创意、产品特色融入自主商标之中。
只有依靠优质的产品、良好的口碑和持续的创新才能不断积累自身品牌价值,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与市场的尊重,走出属于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