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小米公司对多位小米生态链商家,发起批量商标侵权诉讼。
被诉商家中有生产商、有销售商,而被起诉的原因是小米方面认为商家们在包装上标注“小米”“米家”字样的行为,侵犯其“小米”“米家”商标权。
本就是小米生态链商家,为何还会触发商标侵权呢?答案就藏在法院的判决里。
以中山某灯具公司为例,在相关判决里,法院并没有采纳其提出的“指示性使用”“描述性使用”抗辩——认为使用“米家”“小米”字样是说明产品接入米家系统、能被米家App控制,并非攀附小米品牌。
法院认为,被告的相关使用行为,有攀附小米“米家”“小米”商标的表现。
值得一提的是,小米相关业务板块的负责人针对生态链商家提起批量诉讼做出回应:凡被起诉的企业,是从一开始就违反禁止性要求,还有整改完又违规的。
作为小米生态链企业,使用“小米”“米家”等品牌标识应严格遵守平台的规定,如果被通知使用行为存在不规范或有侵权风险,要和平台方积极沟通、整改。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商家在标注产品适用型号时,对“描述性使用”和“商标性使用”这两个概念搞不太明白。
简单来说,如果商家只是客观说明产品“已接入米家App”“产品能被米家App控制”,且标注方式规范、不会让消费者误认为产品由小米出品,属于描述性合理使用。
如果商家在包装、商品标题或详情页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小米”“米家”等标识,是为了让消费者误认为产品是小米或米家品牌的产品,或者是为了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和小米存在授权、合作等关系,属于商标性使用。
最后提醒广大经营者,在实际经营中要提高商标保护意识,如果确实需要使用他人品牌商标应事先获得授权,且要注意严格遵守授权范围、规范使用方式,并保留相关使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更建议经营者着力于打造自主品牌,布局自主商标,这样做不仅在使用商标时没有那么多的限制,还能保护品牌权益,提升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