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传出,志不在“直播带货”的老罗(罗永浩)将从交个朋友公司拿走“天价”分手费,未来拟重返科技圈再创业,新项目可能与VR/AR/MR设备有关。
为还清6亿债务,老罗“屈身”直播电商行业已经2年。期间,老罗不止一次表态,直播带货不是他的事业追求,他一直想重回高科技领域继续创业。
交个朋友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老罗最早在下个月将彻底还清债务。未来,老罗会以交个朋友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直播,每年可能几十场,“签约费”在1亿元左右。
老罗也会相应地把某音“罗永浩”账号赠予交个朋友公司,包括1927万粉丝,抖音“罗永浩”也将改名“交个朋友”。
老罗欲再创业的话题热度持续走高,按照“惯例”,此时交个朋友公司的商标大概率会碰上“幺蛾子”!近日,交个朋友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开,交个朋友公司又输了。
据文书,诉争商标为“交个朋友”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北京交个朋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在第9类“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人脸识别设备、移动电话”等商品上。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缺乏商标应当具有的显著特征为由,驳回了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交个朋友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主张,诉争商标本身具有显著特征,不能仅因其为日常用语而忽略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
且第9类商品上已经有多枚“朋友、找朋友、叫朋友、再见朋友”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被告在审理时应当遵循审查一致原则,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获得了显著性,原告提出的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本案情况不同,不能作为诉争商标应获准注册的依据。
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北京交个朋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交个朋友公司不接受一审判决结果,继续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日前,二审落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高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由汉字“交个朋友”构成,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日常用语。诉争商标使用在“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等复审商品上,难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特征。
此外,交个朋友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过其宣传和使用,能够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标示商品来源的标志进行识别从而获得了显著特征。
故,北京市高院认为交个朋友公司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其上诉请求,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另据商标局官网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交个朋友公司已有数十件“交个朋友”商标申请了驳回复审,复审结果均失败。
据了解,交个朋友公司总共申请了471件“交个朋友”商标,目前商标状态分别为“等待实质审查”、“商标无效”和“驳回复审中”,目前尚无商标注册成功。
而这些商标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是“交个朋友”商标缺乏显著性!由此可见,注册商标时一定要对显著性这条审查标准提高重视。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标法》第十一条对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也进行了规定。
显著性是商标的基本属性,是商标的灵魂!商标具有显著性有利于消费者认识品牌、扩大商标知名度,从而为商标价值打下良好的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商标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先不要急着放弃。因为商标显著性处于动态演变中,会随着商标权人的使用情况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原本没有显著性的商标可能经过商标权人的使用就会具有显著性。
永远跟党走